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31浏览次数:217

 
各班级: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与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将举办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现将参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的宗旨与目的: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是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对于全面提高大学英语学科地位和大学英语教学水平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开展这项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我校大学英语教学水平和教学改革的成果,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因此,希望各学院大力宣传,鼓励学生积极参赛。
二、竞赛内容:
本竞赛在注重英语“双基”考查的同时,加强考查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加大语篇层次上的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同时将设计一些考查智力和实用英语能力的赛题,以增加赛题的区分度。
为使广大考生熟悉本竞赛的题型和内容,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赛前一个月将样题公布在《英语辅导报》高职高专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英语辅导报》大学教师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版、《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版、《考试与评价》研究生考试版、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和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等媒体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
三、参赛对象:
本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避免仅仅选拔“尖子”参加竞赛,而把大多数学生排除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
四、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2009年暑假将举办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即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和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五、竞赛的时间和办法:
1.本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于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于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
2.竞赛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
3.竞赛在省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参加竞赛各高校设赛点并按统一标准和要求组织进行初赛及初赛评卷工作。参加决赛的学生必须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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