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7年“教学观摩月”活动安排,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9-10周)。
二、地点
(1)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学校集中观摩教学活动。
(2)学院集中观摩教学在新校区教学楼。
三、活动内容
(1)参加学校集中观摩活动。
(2)学院集中观摩课为学校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奖教师、校级参与式研讨课和课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本学期承担的本科课程。
四、参加人员
(1)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4月18日(星期二)1-2节(新校区教学楼209教室)王春丽老师的观摩课,参加至少1次学院集中观摩课。
(2)2008年以来参加工作的教师、学校参与式研讨课和课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名单附后),每人参加3次(含3次)以上学校集体观摩活动,参加2次(含2次)以上学院集体观摩活动。
(3)课程修读学生参加所修课程观摩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参加学院集中观摩课的人员,前10分钟进入教室,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下载),并于5月5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
(2)学院集中观摩结束后,召开由主讲教师和听课教师参加的研讨和交流会,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3)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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