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和《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我院2017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应于本期末前完成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科带头人、部分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研究生秘书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
2.研究生应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在考核前1周交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审阅。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
3.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凡推迟、延期或重审通过考核的研究生,须顺延推迟申请论文答辩。
二、开题报告
1.研究生必须在开题前1周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开题申请。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2.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一般由3-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协助评审小组开展开题报告相关事宜。
3.开题报告采取个人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小组负责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等进行评审。开题报告结束后,评审小组采用集体评议方式提出评审意见及结果。
4.开题报告结束后两周内,由研究生秘书负责将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及结果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开题报告通过者,由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审核通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选题;不通过者应根据评审小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后重新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申请。
三、其他
1.申请中期考核暨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提前1周将中期考核工作小组名单和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名单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为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研究生中期考核暨开题报告过程需全程录像,相关设备请在中期考核暨开题报告前1天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3.2017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在2019年1月9日前完成中期考核暨开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