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工作平台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按照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资格审查、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五个环节依次开展。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全程使用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一)研究生申请预答辩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
2、申请人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3、申请人已完成学位论文并修改成稿。
(二)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的硕士学位论文,可进行预答辩。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在3月16日至3月30日集中完成。在此期间,若研究生按照学校要求返校,则在校内安排预答辩;若不能返校,则利用学校企业微信或其他网络平台以在线会议形式等组织预答辩,并保证预答辩质量。
(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由5名或7名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至少有2-3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的导师可列席参加预答辩,但不能参加表决。
(五)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设秘书1名,应由我院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专职负责预答辩具体工作,包括在预答辩前一周将预答辩方案(如采用在线会议形式务必说明所使用的平台)、《西北师范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汇总表》和《西北师范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名单》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预答辩结束后1-2日内将预答辩结果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提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地点(或网络平台)和专家组成员等相关信息,并按时将预答辩结果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
(七)在上学期期末之前未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后续工作。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一)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且经导师同意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应于3月22日前、硕士研究生应于4月3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学位层次_学号_姓名_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文件格式:DOC或PDF)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于3月25日前将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于4月6日前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分别整理汇总后提交校学位办进行检测。
(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规定:
1、检测结果以检测系统中的“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15%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0%的,可直接送审。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15%且≤20%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20%且≤30%的,可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复检,达到要求的可直接送审;复检仍不能达到送审标准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4、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20%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30%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认真修改,半年后可申请进行复检。
5、申请人提交不同于送审评阅论文版本的电子版进行检测,属于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按学校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时间
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分三批次进行,时间分别为:(1)第一次:2020年3月16日-31日;(2)第二次:2020年4月1日-30日;(3)第三次:2020年5月1日-31日。
(二)审查内容
按照各专业培养大纲要求,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所有申请相应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分成绩、学位外国语成绩、科研成果和学习年限。对于来华留学研究生,还需审查新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和《中国概况》或《当代中国专题》必修课成绩。
(三)注意事项
1、对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并按我校学籍管理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申请学位的国内研究生,须登录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学位授予标准》相关要求,填报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资格审查期间若研究生已正常返校,应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在学期间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封底)(以上材料均需A4纸复印装订);如不能返校,应通过网络平台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电子版材料。
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于5月20日前将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含研究生提交的原件、复印件)整理汇总后报校学位办复审。
4、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于6月1日前整理汇总硕士研究生的《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登记表》,并经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5、如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不满足所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可先进行学位论文检测、评阅与答辩。
五、学位论文评阅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经导师审阅同意,通过预答辩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双盲评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于4月3日前将博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及送审名单电子版按相应要求报送校学位办。
(三)被校学位办抽中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双盲评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按校学位办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及时将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及送审名单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其他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提交第三方平台进行盲审,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应于4月11日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四)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点说明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1)评阅专家中两位及以上专家评审结论为“修改半年、重新评阅通过后可参加答辩”者,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后重新送审评阅。评阅专家中有两位及以上专家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者,本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
(2)评阅专家中有一位的评阅结论为“修改半年、重新评阅通过后可参加答辩”或“不同意答辩”者,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分委会评审通过、校学位办审核后,可另送一位专家复审。复审论文统一由校学位办送交教育部学位中心评阅。复审结论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直接答辩”视为盲审通过。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1)两位专家评审意见为“须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半年后重新评阅,推迟答辩”者,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评阅。两位专家评阅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者,本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
(2)评阅专家中有一位的评阅结论为“须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半年后重新评阅,推迟答辩”或“不同意答辩”者,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分委会评审通过,可另送一位专家复审;学院分委会评审结论提交校学位办备案。盲审论文复审须按照盲审要求进行。复审结论为“同意参加答辩”或“建议做修改后参加答辩”视为评审通过;复审结论为“须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半年后重新评阅,推迟答辩”或“不同意答辩”,则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后重新送审。
六、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组织
1、符合答辩资格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并登陆系统下载相应答辩材料。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栏目的填写后,由答辩秘书统一将材料、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和论文评阅意见书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和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审核成绩并盖章后报送校学位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未经校学位办审核答辩者,答辩无效。
2、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或7名委员组成,其中,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要有2名外单位专家,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要有1名外单位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中行业专家的人数应符合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导师可列席参加本人指导的申请人论文答辩,但不能作为本人指导的申请人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3、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本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博导资格,或本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本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硕导资格,或本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主持答辩程序。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担任;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外单位具有硕导或博导资格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担任。
5、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应由我院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申请人不得直接参与组织、接待工作。
6、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应在研究生答辩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地点(或网络平台)和答辩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信息。
(二)答辩地点和人数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在校内进行。若有特殊情况,需组织视频答辩,答辩委员会秘书应提前一周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备,经学院同意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经学校主管领导和校学位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进行。
2、同一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每小组答辩人数不应超过6人;同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每小组答辩人数不应超过10人。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须全程录音(或录像),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编辑整理好的音视频文件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申请人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中的“第八章 异议申请”条款处理。
3、所有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汇总、整理有关材料,将通过答辩人员的材料、学位申请简况表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校学位办。
七、其他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在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同时,各位研究生导师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导师职责。
(二)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有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规定任务,因研究生个人原因造成某些环节未及时完成的责任自负。一些重要时间节点及事项说明如下:
1、博士研究生
环节 | 时间节点及事项 |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3月22日前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
资格审查 | 3月25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材料填报 |
论文评阅 | 3月30日前向学院提交通过检测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 |
论文答辩 | 所有答辩材料经校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
2、硕士研究生
环节 | 时间节点及事项 |
论文预答辩 | 3月16日—3月30日完成 |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4月3日前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
资格审查 | 4月20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材料填报 |
论文评阅 | 4月11日前向学院提交通过检测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 |
论文答辩 | 所有答辩材料经校学位办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
(三)对于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中违反《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者,按其“第九章 责任认定及处理”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